关于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推进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
鄂建办[2010]145号
有关市(州)县住建委(住建局):
为全面完成2010年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切实抓好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经研究,我厅拟组织督办组于10月份对全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行督办。现将督办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上旬—10月底(具体到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督办内容
1、2010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重点是任务分解到镇、到乡、到村、到户情况)
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开工数、竣工数、资金到农户一卡通情况)
3、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分工。
4、农村危房认定标准与审核程序。
5、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与建设标准。
6、农村危房改造电子信息上网和纸质档案管理。
7、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与安全管理。
8、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整合与管理办法。
9、建设部门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标准图集提供与使用)
10、各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三、督办方法
1、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看现场等方式,了解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情况。
2、根据各地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花名册,每个县市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户数不少于10户。
3、按照随机抽取的乡镇、村组和危房改造户,对照档案检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建设质量和资金一卡通到户情况。
联系人:刘铁军 电话:027-68873038
二○一○年十月八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