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7号
关于张文烽等3人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的规定,经审核,张文烽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截止日期:2010年2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3)。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张文烽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张文烽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聘 用 单 位 企业资质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审查意见 1 张文烽 武汉建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鄂建检字第AJ07061 0008788 符合条件 2 胡俊华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B1084042011702 0009454 符合条件 3 廖灿 武汉市武水管线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A242005454 0009235 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