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14〕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抽查的通知》(鄂建办〔2014〕175号)要求,8月下旬至10月上旬,省住建厅组织燃气行业专家分四个小组,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34个县(市、区)管理部门及102家燃气企业贯彻执行《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燃气管理部门和1085家燃气企业(其中:天然气127家,液化石油气958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依据《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省12620公里的高中压城市管道、87座天然气门站、187座加气站、884座液化气冲装站、1092个瓶装液化气销售站点等重点部位、重要项目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754处,消除隐患3267处,责令限期整改487处。在此基础上,省住建厅组织对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贯彻执行《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情况进行了认真抽查,共查找出安全隐患128处,消除隐患97处,责令限期整改31处,有力促进了我省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总的来看,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高度重视、排查认真、整改落实、效果明显。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全省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国安委9号、住建部27号、省政府113号文件精神,深刻分析我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据《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企业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周密布置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积极与规划、城管、安监、质监、公安、工商、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有效消除了城市燃气安全问题和隐患。武汉市城管委、十堰、荆门、孝感、潜江等市住建委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布置;荆州、咸宁、随州、鄂州等市积极协调规划、城管、安监、质监、公安、工商、气象等部门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运营实施联合执法,有力消除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也都相应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运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亲自谋划、亲自动员、亲自布置、亲自带队到一线进行检查,有力推进了燃气行业安全运行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按照专项排查行动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的37项重点排查治理内容,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责任和时限等,组织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沿、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翻箱倒柜、不走过场、全覆盖、零容忍,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登记造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燃气热力集团、武汉华润天然气集团、黄石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公司等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逐一排查,逐一登记。襄阳华润天然气公司、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鄂州安泰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燃气企业广泛发动员工,群策群力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对查找问题和隐患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在属地城市燃气企业自查自排的基础上,积极会同规划、城管、安监、质监、公安、工商、气象等部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属地城市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十堰、荆州、荆门、鄂州、潜江等市住建委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多个检查组对本地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如黄冈市住建委在组织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中,及时查找出了武穴市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存在放空立管位置不当且高度不足、无静电释放桩、无压力表限位红线等安全隐患。
(三)边查边改,成效显著。各地、各燃气企业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隐患的基础上,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项目、责任人、资金、时限、预案和目标,实施闭环治理,全面进行整改。对存在的管线与民用管线交叉无保护、阀门泄漏、管线法兰锈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损坏、超期钢瓶等严重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存在的居民住宅和市政设施占压燃气管道、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了查找出的问题和隐患项项有措施,件件有落实。如武汉市蔡甸区对排查出的常福工业示范园区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导致重型车辆频繁在天然气高压管道上方路面上碾压和排水沟占压燃气管道等安全隐患,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燃气事故,各地、各企业认真修订完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各种抢险救援物资,加强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有力提升了城市燃气行业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情况,抢险救援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四)广泛宣传,大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有关内容、城市燃气安全使用和安全防范常识、城镇燃气安全设施保护责任、义务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广泛发动群众提供安全隐患线索、谏言献策,进一步增强全民对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正确使用燃气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促进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持久开展。武汉、宜昌、荆州、咸宁等市将宣传内容制作成宣传短片除了利用电视播放外,还利用电子屏幕进行滚动播放;孝感、黄岗、鄂州等市分别印制城镇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上万份,分发到市民手中。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用于宣传方面的投入共计约38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市、县城镇燃气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截止目前,襄阳市、宜昌市、随州市、神农架林区及20%以上的县(市、区)尚未建立专门的燃气管理机构,燃气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兼职的,很难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及复杂局面,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亟待加强。
(二)部分城市、企业对营销站点、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重视不够。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部分城市、企业只重视对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冲装站、燃气管道、储气罐、消防器材等重要部位、重点项目的排查,而忽视对营销站点、燃气用户、庭院管网、燃气器具等次要部位、一般项目的排查;只重视对管道、门站和冲装站等硬件方面的排查,而忽视对行业安全管理、员工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软件方面的排查,隐患排查还没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还留有盲区和死角。
(三)少数城市、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对查找出的易于解决的、投入较少的安全隐患,如消防器材、各类仪表、防爆器具等,大都能及时予以消除,但对于整改难度大、投资费用高的安全隐患,如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门站调压设备、液化气储气罐等,仅仅停留在建立台账、制订措施上,整改积极性不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尚有差距。如恩施州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武钢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天然气管道设施老旧,潜在隐患多,安全风险大,急需更新改造。
(四)多数企业在安全设施和反恐防范器具的投入上,力度不大。部分燃气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场站围墙过矮,且未加装围网,多数液化石油气企业门卫值班室没有配备相应的反恐防范器具,亟待解决。
(五)部分企业的管理、运行、维修、抢修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部分企业,特别是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运行、维修、抢修人员多数属临时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安全管理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弱,与工作岗位要求差距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督导各地和各燃气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属地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前期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将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向高潮。
(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和各企业要克服厌烦情绪和麻痹思想,在巩固前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 。重点看安全排查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查找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需要限期整改的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挂牌督办、跟踪监控,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对工作薄弱的单位和环节进行补“课”;对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三)抓住典型事例,严格责任追究。督导各地和各企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出的隐患迟迟得不到整改的企业,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管理部门,严肃问责相关负责人;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城镇燃气供应安全。在各地、各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将抽调专家组成工作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地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2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