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实施十条绿道建设 方便市民绿色出行
本网讯 通讯员徐黎明报道:为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倡导绿色出行,2015年黄石市将在城区改造建设10条总长约20公里生态绿道,12月30日前实现绿道通行。
生态绿道建设按照主体负责、自筹自建、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建设2条城市绿道,在现有城市道路或游览小道的基础上,新建或改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慢行系统,以绿道绿廊为纽带,连接城区间公园、景区景点等公共休闲绿地。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建设或改造、环境整治、道路林荫绿化、标志标识划定、道路照明、服务设施建设。绿道林荫绿化的植物配植要体现植物多样性的原则,突出城区特色,着力打造“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绿道绿廊景观特色。市园林局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并督促各城区严格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