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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五措施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2016-01-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王鹏报道: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长阳县出现的大气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15日,长阳县住建局组织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召开了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简称“冬防期”)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住建局要求内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用塑料布或帆布进行覆盖,随用随清。遇到风力较大时应停止扬尘施工作业。大门进出口处建立标准车辆冲洗台,配备冲洗设施和冲洗人员,对进出工程车辆按要求规范冲洗,做到净车出场。

  二是严格控制土石方作业。大幅减少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冬防期内一律停止削(移)山造地作业,土方应及时清运,停工后的裸露场地必须实施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

  三是抓好重点控制部位和施工环节的扬尘防治工作。严禁在楼层中堆放垃圾,建筑物内设置专用垃圾通道清运;外脚手架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架体内脚手板转层及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清理架体内的杂物,严禁高空抛撒;施工现场应有降尘降噪措施。

  四是加强商品砼生产运输的管理。商混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必须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砼车除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和上路行驶。县住建局与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实现联动,砼车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GPS定位终端设备。

  五是严管拆迁扬尘。县住建局严格建筑拆迁工地监管制度,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县住建局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扬尘防治工作责任考核,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信息沟通报送实时掌握该县扬尘污染防治动态,做到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