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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发行150亿电子国债 11日起发行年利率3.42%

2007-06-01 08:56:28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531日发布今年第15号公告,决定从611日起发行2007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

据悉,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2年,票面年利率为3.42%,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发行期为200761130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7611起计息,按年付息,每年611日支付利息,2009611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本期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据介绍,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