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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施武汉共抓长江大保护园林和林业专项行动

2017-10-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实施武汉共抓长江大保护园林和林业专项行动,力争实现长江武汉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把武汉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全国一流园林城市,为“五个长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制定《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开展创建工作,力争2020年6月达标申报。对第七届军运会保障线路沿线406个地块、2433.93公顷控规绿地进行绿化全覆盖,扩展城市绿色空间。着力建设林荫道,力争全市林荫路推广率≥85%。编制全市绿道建设规划,形成沿江、环湖及遍布武汉三镇的绿道网络。

  二是开展城市亮点区块园林景观建设行动。研究编制长江新城“生态绿城”发展景观规划、长江主轴“生态轴”景观规划,规划建设长江植物园、长江文明馆。科学规划沿江绿化带、长江绿道系统。高水准推进东湖城市生态绿心建设,全面建成东湖绿道二期、三期,形成环东湖绿道网络。

  三是开展“四水共治”滨湖绿色空间建设行动。研究制定“大湖+”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分类推进和完善116个湖泊公园建设,提升湖泊景观功能,加快打造滨湖绿色空间。进一步完善湖泊绿线规划管理,到2017年底消除公园内黑臭水体。

  四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巩固绿满江城成果。对全市8390亩荒山实施精准灭荒,2018年底以前全面消灭现有宜林荒山。制定郊野公园发展规划及指导意见,依托六大绿楔建成府河郊野公园等复合型郊野公园20-30个。

  五是开展林业资源保护行动。强化林地定额管理,加强全市90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重点推进蔡甸区沉湖湿地保护区退耕还湿、江夏区上涉湖等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加强林业执法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