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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城乡规划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方案

2015-08-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一)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度不高。

  整改措施:

  1、规范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程序。凡审批项目(草案)必须向社会公开,即批前公告,公告的时间为三十日;在公告期限内,如市民群众提出意见,由网站或其他途径反馈意见人;如无意见反馈,即做出后续审批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进行批后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超过期限收到反馈意见的,按群众来信来访处理。

  2、拓展规划公众参与的形式。除利用网站和固定场所进行公示外,积极探索采用新闻发布、网上调查、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变被动为主动。

  3、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重新修订《潜江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划公开公示范围和内容,包括城乡规划制定的公开、城乡规划实施的公开、违法建设查处的公开、政务管理的公开。

  整改时限:9月底

    (二)规划审批速度慢、效率低。

  整改措施:

  1、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实行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许可要求、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增强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使服务对象了解规划办事程序。

  2、优化审批流程。将审批权限分类逐级下放,精简会议议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

  3、完善窗口服务。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窗口总指挥、总协调和总调度功能,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一站式”运行机制,对项目实行全程代办。

  4、开展网上审批。依托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的网上系统,开展网络审批。

  整改时限:10月底

    (三)对违法建设打击乏力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推行大巡查制度,采取违法建设周报制、月报制的形式,对每周、每月新发生的违法建设的建设面积、建设地点、项目名称等详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重点监管地段进行集中巡查和监管。

  2、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建设敢于碰硬,敢于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强拆活动,震慑违法建设行为。

  3、加强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普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民遵纪守法自觉性。

  整改时限:9月底

    (四)规划水平不高,引领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

  1、开展规划“请进来”工作。邀请国内知名设计院参与项目规划编制和设计工作,确保各项规划科学合理、进行有序。

  2、开展规划“走出去”工作。组织一批规划技术骨干和规划管理人员赴城乡规划先进县市,学习城乡规划与管理经验。

  3、精心编制好三项专题规划。一是编制城市色彩规划,着力解决城市风貌问题,明晰城市建筑风格和主色调,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二是编制城市主干道建筑退让规划,改善城市面貌;三是编制物流通道专项规划,引领物流企业布局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4、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建立集中培训制度,提高设计人员设计理念和技术水平。

  整改时限:10月底

    (五)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

  1、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标语宣传,各管理单位采取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大型宣传牌、在施工围墙上写标语以及办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流动宣传。各管理单位以宣传车的形式每天在辖区内进行城乡规划法律宣传。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对辖区每户居民发放法律法规资料等。四是网络宣传。在潜江市城乡规划局网开辟城乡规划法律宣传专栏,全文刊出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五是媒体宣传。积极配合市治违办在市电视台开辟电视专栏,大力报道打击“两违”动态和相关信息,在黄金时段进行播放。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邀请法律专家就《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程序作辅导讲课。业务培训。组织法律骨干参加省、市级普法宣传讲座;结合年度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局属各单位二级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3、举办大型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以《城乡规划法》、《测绘法》、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等人流密集地方设立咨询点,向市民宣传城乡规划法律知识,答疑解惑。

  整改时限:9月底

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