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公积金中心突出“三个强化”推进依法行政
本网讯 通讯员谭进敏报道:近年来,云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云梦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市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转变工作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服务效率,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公积金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中心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和单位履行缴存义务的责任感。一是提高认识。通过采取将宣传工作与平时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等方式,提高中心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认识,形成人人重视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局面,使政策宣传工作全员化、常态化。二是创新方式。中心除通过媒体、简报、网站、QQ群等手段进行宣传外,还尝试创新宣传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宣传公积金政策。如我们与县工商局合作,在企业年检时宣传公积金政策;与人社局合作,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进行宣传;与工会合作,利用工会平台宣传公积金政策等。三是加大力度。坚持开展上门服务,送服务、送政策到单位、到乡镇、到企业、到社区、到楼盘、到更多的群众身边,同时利用各种资源,努力践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目标。四是开展活动。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够的问题,中心开展了服务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及我们的各项服务措施,同时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中心人员上街宣传公积金政策。
二是强化学习提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中心从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入手,强化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全面提升公积金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我们制定了法制学习制度,将每周六上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日,并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采取多项措施,通过组织自学、培训、讲座、考试、考核、小组讨论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狠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行为。中心制定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出台了《云梦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云梦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云梦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并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制定制度,规范各项业务行为。出台了《云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制度》、《云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规范》、《云梦县住房公积金服务承诺暂行制度》,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服务行为,提升了服务效率,形成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