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襄阳正文

枣阳:市区广场公园禁燃烟花爆竹

2016-02-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付宏才报道:在元宵节到来之前,枣阳市城建局发出通告,今后禁止在市区广场公园、游园景点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市城建局园林办负责人介绍,2016年春节前后,一些市民不听园林工人劝告,在汉文化广场等广场公园内自行燃放烟花爆竹,极大地污染了周围环境,影响了其他市民的休闲游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为此,市城建局呼吁广大市民:请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和休闲环境,不在汉文化广场、中兴公园、尽水广场、尽水公园以及市区游园景点内燃放烟花爆竹,也不在公园广场内遛养宠物,对不听劝告的,城建部门将依照城市市容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