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襄阳正文

襄阳:市区新建小区将配建学校幼儿园

2014-02-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保障教育均衡发展 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市区新建小区将配建学校幼儿园

    2月7日,市长别必雄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襄阳市市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

  目前,市区居住小区配建教育设施仍存在未按规划配建公共教育设施、配建的公共教育设施不达标、公益性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同时,随着襄阳城市的发展,需要新增大量教育资源。出台这一《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区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就近入学的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办法》规定,市区新建居住小区(指商品房开发、保障性住房及拆迁安置房)都应按照规定配建相应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和居住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的配建,实行“谁开发谁配建”。对新开发的土地,建设主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偿配建后,交城区政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市区新建小区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1500户的,都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两改两迁”项目也必须纳入配建范围。关于中小学的配建,必须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配建。要把配建中小学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提条件。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中小学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建设,建成后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管理。

  别必雄要求,尽快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范。同时,今后,要通过在规划上严格把关等举措,确保即将出台的《办法》得到落实。(龚莉、郑鸣)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陈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