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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文[2009]23号

2009-02-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施工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52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厅2007年和2008年开展了省级工法评审工作并公告了两批省级工法共158项,请你们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国家级工法的申报工作,在省级工法中选择申报。
    2、国家级工法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按《通知》中附件2:《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的要求办理并于2009年4月1日前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安处。
    联系人:赵豫汉
    联系电话027-87362282


附件:《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建办质函[2009]52号)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