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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遵德守礼做文明公积金人

2015-03-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汪昊报道:为积极响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以下8条规定,做文明有礼的公积金人。

  一是在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吵架、斗殴。

  二是在禁烟场所不吸烟。

  三是在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体育场等场所保持安静、文明,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不污言秽语,不嬉闹。

  四是无论是开车还是步行,请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闯红灯;交通通畅;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五是不损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六是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以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七是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特别是为外地人热情指路。

  八是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孤、老、残、弱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