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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发扬光大

2016-05-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工匠精神”是中华文化、中华精神和民族创造力的一种体现,其内涵就是精益求精、注重细节、严谨专注、精致专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更应在全社会发扬光大“工匠精神”。

  一是营造重视“工匠精神”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宣传国家和上级部门弘扬“工匠精神”的政策要求,并重视宣传本地本单位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多方面表彰宣传这些人才,让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工匠精神”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用“工匠精神”选好用好人才。要把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放在适合的岗位,以便发挥好这类人才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给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多交任务、多压担子,提升这类人才更高、更强的岗位能力。同时,在调整干部时,更多地尊重这类人才的意见;在提拔干部时,要用专业眼光选人,哪些岗位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哪些人才符合岗位要求,都要认真细致研究,建议以选用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为先。

  三是消除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后顾之忧。各级组织应加大对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关照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具体困难,为他们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让他们一心干事创业。(付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