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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全面清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

2006-08-10 08:37:4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于此前发出的《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的基础上,本着政府清欠、法院配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为下一阶段的清欠工作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对于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诉讼案件,要加快审理进度,及时审结;对于已经受理、尚未执结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执结。

通知要求,对于属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按照国务院确立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工作机制,由各级人民法院分别转有关地方政府负责清理后,各级法院要积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时清理,并适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应当由有关地方政府负责解决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级法院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地方政府由其负责处理。(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