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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城镇供水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17-11-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函〔2017〕2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有关高校、规划设计院(所):
  为推动我省城镇供水科学、高效、安全发展,不断提高供水行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水平,省厅拟组建“湖北省城镇供水专家库”,为做好专家库人选的推荐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一)给水设计与规划;(二)水质环境监测;(三)设备与自动化;(四)供水节水(单位)管理;(五)给水工艺;(六)给水管网;(七)其他给水相关专业。
  二、推荐条件
  (一)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作风正派、学风严谨,热爱城镇供水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有高级技术(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领域内有较高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业人才年龄不限),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省厅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省内城镇供水项目评审、验收、培训等工作。
  (二)参与省厅对各地城镇供水规范化实施的检查,供
  水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参与起草、论证、制定全省城镇供水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四)参与各地节水型城市(小区、企业)评审和验收工作。
  四、申报(推荐)资料
  (一)湖北省城镇供水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二)被推荐人履历情况介绍(其中:著作、论文、
  获奖情况、承担课题项目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辅助材料。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专家入库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统一审定的方式产生。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员按照《湖北省城镇供水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可登陆厅官网下载)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申报)意见,并附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30日前报省厅城市建设处。省厅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和公布专家名单。

  联 系 人:刘登强、彭艳
  联系电话:027-68873024(兼传真)
  电子邮箱:hbzjtgs@163.com

  附件:1、湖北省城镇供水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申报专家名额分配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