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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6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规划局,市(县)住建局、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为了解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制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建规综函〔2016〕1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要求
  1、请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规划编制单位高度重视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工作,保持工作延续性,确定专门的填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规范流程、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严肃纪律”的原则,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填报工作。
  2、请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除完成本级行政区域管辖内的统计填报外,应认真履行对所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的督报职责,对其所报数据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汇总上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县级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各规划编制单位于3月25日前完成填报,并上报所在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4月5日前上报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和省城乡规划中心。
  统计报表应同时报送纸介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刻盘)。
  三、软件使用注意事项
  2015年统计年报沿用2014年国家统计局批复执行的《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68号),采用《全国城乡规划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软件升级版已经上传至“湖北城乡规划统计报表”QQ群(群号:218233506)。请各单位填报专员加入QQ群后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培训PPT等,并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后再开展填报工作。
  四、工作协调会有关安排
  为进一步指导各市(州)对所辖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我厅拟于3月24日组织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填报专员召开工作协调会。请各市(州)填报专员准备好2014年所辖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上报数据和本级填报数据的电子版,自带电脑参会。会议具体安排为:
  会议地点:武汉市纽宾凯新时代国际酒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中建三局背后)
  会议时间:3月24日09:00-17:00,23日下午报到,会期一天。
  请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参加工作协调会的填报专员名单于3月22日前报厅城乡规划处和省城乡规划中心。

    联系人:厅城乡规划处    李媛  027-68873022
          省城乡规划中心  徐雯  027-68873023
  邮箱:
hbghxu@vip.163.com

    附件:工作对接会参会人员报名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