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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违规租赁宏程置业被责令整改

2013-05-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②
违规租赁宏程置业被责令整改

    5月6日,武汉市房管局启动“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进行了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市民秦静:宏程置业中介公司与多名房东签订房屋委托租赁合同,今年忽然强行解除租赁合同,不按合同给予赔偿,且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经调查,宏程置业中介公司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经纪备案手续,不能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现已责成所在区房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

  经了解,您与该公司是以全权委托方式签定的房屋出租合同,租金通过该公司代收代付。这种方式与《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符,存在一定风险。

  现提出处理建议:1、通过协商解决;2、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协助解决纠纷;3、通过司法仲裁维护权益,并追究经济赔偿。

  案例二

  市民王鑫咨询:二手房过户现在评估是电脑评估还是评估中介?电脑评估有什么好处?

  答:目前,武汉二手住宅过户已全部实现电脑评估,商铺、写字楼由中介机构评估。

  二手住宅实行电脑评估,实现了“人评改机评、个评改量评、事中改事前”,有效避免了人为干扰,实现了计算机自动、批量、科学评估。

  案例三

  市民刘先生咨询:外地人没有税收证明和医保社保证明,怎么买房?对外地人购房有什么限制?

  答:按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若在本市无住房,且能提供两年内累计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可购买商品住房一套。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房管部门反映:86799988-446,78548405@qq.com(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