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三纪工委对公积金办事处开展巡察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郑路、张芯瑜报道:近日,房县第三纪工委巡察组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县办事处工作纪律、服务纪律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巡察组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精神面貌、上班在岗情况、工作效率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检查。巡察中,还听取了房县办事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学一做”活动以及落实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等情况的汇报。
巡察组对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房县办事处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能够对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早上的巡察中,除一人在市中心培训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在岗,并按要求统一着装、统一挂牌;二是各项制度规范健全。市管理中心在对办事处的管理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定了管理制度覆盖了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办事处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三是服务水平较高。办事处虽然办公条件有限,但服务大厅的服务设施齐全,窗口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都很高,能够严格执行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三统一”、“三用”、“三服务”等服务制度。
巡察组要求,一要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窗口单位要加强日常的监管,紧抓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二要加强制度执行。管理中心制定的制度很全面,办事处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完善、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三要落实“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平时多关注中央、省、市、县各级纪检网站中的典型案例,防微杜渐;四要落实民主集中制。尽快配齐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五要落实主体责任。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注重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培训,确保工作、生活中不出问题。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房县办事处在今后的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将按照管理中心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促进十堰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稳健和谐科学安全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