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2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十一国庆即近来临,又值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为贯彻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省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doc》(建办质电[2011]23号)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