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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规划局贯彻学习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03-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2018年2月27日,鄂州市规划局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规划师胡正国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重点对“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进行了解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局党组书记彭杏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上,建设完善鄂州市全市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数据库,下大力度继续推进编制全市有关美丽乡村规划,结合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编制乡村振兴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局长李全指出,要运用好市规划委员会这个民主决策平台,服务好民生项目建设,其中就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研究编制的一系列美丽乡村规划,确保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