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新认定的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鄂建文[2010]24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水平,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规定,我厅按照资格条件,结合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调整,对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进行了重新认定。本次共认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49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湖北建鄂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5日前到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办理相关资格证章手续。联系人:张雨梅,电话:027-68873062。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湖北建鄂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