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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禁采河砂护生态

2016-11-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1月23日,记者从房县政府办获悉,该县正式发布河道禁止采砂通告,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和农田安全,恢复河道周边生态环境。

  根据通告,该县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将禁止河道采砂,禁采区域划定为马栏河流域县城至尹吉甫镇主河道、鲍家河流域县城至白鹤镇主河道、沙沟河流域县城至土城镇主河道、小河流域县城至野人谷镇主河道、盘峪河流域县城至军店镇中村村主河道。在河道禁止采砂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禁采区内从事采砂、采石等相关活动。原已签订的采砂协议、合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为了加强河道禁止采砂通告的执行力,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贤忠为组长,县水务、水政监察、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沿河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张启龙、石明鑫)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