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城区首批公租房7月8日起开始申请
本网讯 通讯员田华、张婷报道:笔者近日获悉,鹤峰县城区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9日。
城区首批公租房公开配租房源120套,户型为一室一卫一厨,面积为30-40平方米/套。据了解,本次公租房申请对象为县直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容美镇政府机关在职在编的,且本人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书、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到县住建局保障股进行申报。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公示期满后,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承租资格。获得承租资格的申请人抽取房间号,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此次未获取配租资格的,列入轮候名单。
据介绍,公租房公开摇号将全过程接受县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申请人单位代表和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另外,监察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严厉追究住房分配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公租房分配阳光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