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4号
关于200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结论的公示
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 建建[2001]82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 建市[2007]241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设部 建市[2007]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鄂建[2008]125号),并于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至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全省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论予以公示。
一、对检查结论有疑义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报初审部门审核(中央在鄂企业、省直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初审部门将审核意见于2010年1月31日前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涉及审批管理权限已经下放的建筑业企业的陈述意见,在公示期满前直接报送所属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检查意见。
二、对受检单位受检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2日。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78号
邮编:430071 电话:027-68873071
附件: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意见汇总表.doc
二O一O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