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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2个重点镇“禁实”情况的通报

2012-04-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墙办[2012]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100个重点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鄂建墙办[2011]5号)要求,按照省住建厅下达的《“十二五”全省100个重点镇“禁实”工作计划》安排,2011年全省共有42个重点镇列入首批“禁实”目标。经各重点镇自查,所属市、州墙革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省节能墙革办抽查,确认42个重点镇镇区达到“禁实”目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墙革管理部门按照全省“禁实”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在巩固县以上城区“禁实”成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重点镇“禁实”工作,克服困难,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42个重点镇“禁实”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一)建立和完善“禁实”工作机制。有关市、县政府将重点镇“禁实”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禁实”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如武汉市黄陂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禁实”专班,把“禁实”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与区内五个重点镇(街)签订了“禁实”实施计划。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建立了墙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导制度、行政执法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力推进了“禁实”工作。其中“禁实”工作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的重点镇成立了“禁实”领导小组,镇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推进“禁实”工作,同时出台“禁实”文件,公布本地的目标规划,使“禁实”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清理整顿粘土砖生产企业。为落实“禁实”目标,多数市县和重点镇墙革部门积极协调并配合国土部门对粘土砖厂进行治理整顿,与粘土砖厂签订限产、转产目标责任书,对该关闭的窑厂坚决清理,决不手软,限期关闭。如:随州市长岭、殷店、环潭、淅河四个重点镇把关停粘土砖企业作为“禁实”硬性指标,镇区范围内的实心粘土砖厂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已被吊销,5家粘土砖厂已被关停。英山县政府年初与重点镇签订“责任状”,对全县最后一个粘土砖厂—石头咀镇粘土砖厂进行了关闭。经过清理整顿,42个重点镇共关闭粘土砖厂83家,减少粘土砖生产能力6.89亿标砖。
    (三)积极发展新型墙材。在整治粘土砖生产的同时,各重点镇还把发展新型墙材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提供服务指导,给予政策优惠,扶持发展符合地方资源特点和墙材革新政策要求的新型墙材生产项目。如:咸宁市横沟桥镇为满足“禁实”对粘土砖替代产品的需要,引进资金新建一座年产40万立方米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不仅能够满足本地建筑工程需要,还能向周边地区提供利废、环保和节能的墙材产品。赤壁市官塘驿镇在原有1家新墙材生产企业基础上,又引进一条年产3000万块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满足了该镇建筑市场对新墙材的需要。武穴市梅川镇发展新墙材企业4家,产能达到2亿标砖。目前,42个“禁实”重点镇,已建成了各类新型墙材企业174家,年生产新墙材31.18亿标砖。
    (四)开展督办检查。各级墙革管理部门加强对重点镇“禁实”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定期开展调研和检查。省节能墙革办先后派出督办检查组,到贺胜桥、横沟桥、官塘驿、灵乡、石头咀、三里畈、梅川、小池、蕲州、枝城、贺家坪、淅河、长岭、殷店、武湖镇等15个重点镇进行了“禁实”调研和督办,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襄阳、黄冈、随州市住建委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所辖重点镇的“禁实”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了“禁实”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各市、县住建委(局)将工程建设闭合管理延伸到重点镇。对新建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项目不再使用粘土实心砖。同时,加大工程现场“禁实”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赤壁市官塘驿镇住建分局针对施工现场违规使用粘土砖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整改到位。据统计,2011年全省42个重点镇在建工程项目332个,面积314.05万㎡,均没有使用粘土砖,新墙材应用率达到85%。
    (六)开展“禁实”宣传。多数重点镇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板报、标语牌等多种形式开展“禁实”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的墙改政策法规,宣传“禁实”对于保护耕地、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引导,增强了全社会的“禁实”意识,形成了关心和支持“禁实”工作的合力。
    二、几点要求
    (一)建立“禁实”工作长效机制。达标的重点镇要积极探索保持“禁实”成果的长效机制,防止已关闭的粘土砖厂死灰复燃、粘土砖生产应用出现反弹。
    (二)加强对新型墙材产品质量的监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将新墙材产品质量纳入抽检范围,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墙材产品质量。
    (三)加强对工程应用环节的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应用环节的管理,严格禁止镇区新建工程项目使用粘土砖。同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材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防止不合格墙材产品用于建设工程。

附:“禁实”达标的42个重点镇名单.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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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省节能墙革办,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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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