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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城管队员文明执法 违停车主登门道歉

2018-07-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杨宏俊、程胜利报道:“7月3日,我违停在将军路上并采用过激行为开车戏弄城管队员,今天,我特前来向城管执法人员道歉,恳请各位原凉我一时的冲动。今后,我保证一定服从城市管理,一定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

  7月18日,麻城市市民王某在市城管执法大队会议室向,向当事城管执法队员真诚地道歉。

  “半个月前,一辆黑色大众车速足有20迈,向我冲过来,车头离我不到5公分,车主才急刹车。”城管协管员胡晓晨回忆说。

  原来,7月3日下午约16时,麻城市城管执法大队静态停车管理办何伟、胡晓晨、罗勇3名执法队员驾驶一台电瓶车巡查到将军路麻城广场沃尔玛超市前发现,混合车道上有三台小车违规停放,其中一台大众车停在中间通道,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当执法队员依法调查取证,下达《违停车辆处罚通知书》时,该车车主(王某)态度恶劣,辱骂执法队员,然后驾车扬长而去。半小时后,当3名同志巡查到将军路万豪大酒店处,王某再次故意驾车到执法车前挡道,以缓慢速度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静态办指导员陈刚向公安部门报警后,当事人(王某)再次驶离现场。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熊晓辉指出:“针对王某涉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通过市公安局龙池派出所民警深入开展调查,经多次传询当事人,今天,王某到这里向我队队员道歉,希望王某能履行承诺,争做一个文明市民,同时印证了我们城管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忍耐的队伍。希望静态办全体执法人员不要有任何思想包袱。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保持理智的头脑,尽职尽责、主动担当,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有序的交通环境。”

  麻城静态办主任鲍家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五款之规定,可对车主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对于当事人(王某)的道歉,鉴于其态度诚恳,我们表示愿意接受。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深入推行文明执法,严格管理。”道歉会后,当事人与执法队员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