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7〕286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局(委)、房管局: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7〕67号)要求,省住建厅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