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3]18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规划局(住建委),“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政府及所在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工作,为保证规划质量和水平,目前我省正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规划编制单位,下一步将召开对接会,组织通过遴选的单位和地方进行规划编制对接。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请市(州)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示范乡镇试点基本情况。收集示范乡镇试点的历史沿革、自然资源、区位条件、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等基本资料,数据以2012年底为准,整理成文字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
二、草拟地方规划发展思路。结合市州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县(市区)和乡镇调研,对示范乡镇试点(镇域和镇区)未来发展提出规划思考和建议,包括发展方向、人口和用地规模、空间布局、村庄布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共享等。
三、提出镇村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初步方案。本次规划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域、多规协调”的全域规划体系,由“镇域、镇区、村庄(新型农村社区)”和专项(专业)规划、专题研究与城市设计构成,其中,镇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美丽乡村规划等三项全域专项规划,1-3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为必编内容,其它需要编制的规划由地方提出,最终同编制单位共同商定。前期我厅对各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与需求情况组织了调查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请各市(州)对调查表中统计的已编或在编规划进行核对,并结合地方要求对拟编规划项目进行补充,另行形成本次规划编制的体系框架初步方案。
以上资料请各市(州)规划主管部门整理成册并附电子版,一式三份于9月18日前报送我厅村镇处,同时请报送市(州)、县、镇各级工作联系表(附件2)。
联系人:蒋红翠;电话:13006115668,027-68873059(带传真)
附件:1、“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需求调查汇总表.xls;
2、“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工作联系表.xls;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