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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4-01-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
http://www.ccost.com)上,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点击加密锁登陆,填报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请企业具体填报人员在填报统计指标之前,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当地住建委。省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各地住建委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审核企业报表,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打印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于2014年3月5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三、各地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联  系  人:左 虹   联系电话:027-5182650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