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资质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企业的通报
鄂建文[2013]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有关单位:
经查,湖北东瑞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湖北劲森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湖北东瑞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劲森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被通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特此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