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上半年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本网讯 通讯员黄翔报道:2016年上半年,随州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租赁补贴金额141万元,1813户低收入家庭受益,新增租赁补贴179户。其中,市本级有38户经公示核实后取消了发放资格。
为把住房租赁补贴这一民生工程落实到实处,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能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2016年以来,市房管局进一步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核查效率和准确率,同步更新新增保障对象和清除保障对象信息,加快与各市、区、县的信息系统全面联网,主动与民政、公安、社保等大数据对接,实现资源互通共享。
据悉,市本级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一是具有曾都区(含所辖各乡镇)、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区城镇户口,并在本市生活。二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民政部门公布的随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8倍(目前曾都区、高新区为738元;大洪山风景区为684元)。三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以下(目前为15平方米)。四是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现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按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计,低保家庭每月4.95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3.5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