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鄂建审告〔2018〕15号
依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厅审核,同意河北君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移至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