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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出台

2016-07-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舒剑、虞宇杰报道: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湖北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近日,孝感市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管理试行办法。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按照逐级验收的方式,行政村由乡镇组织预验收,申报县市区组织验收;乡镇由县市区组织预验收,申报孝感市组织验收;县市区由孝感市组织预验收,申报省组织验收。验收工作从2016年6月启动,争取2018年9月完成各级验收,除极少数特别偏远分散的村外,达到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该办法明确了验收标准,行政村、乡镇及县市区将围绕组织宣传发动、收运处理体系完善、长效保洁监督管理、垃圾治理成效明显等方面进行考评,重点将现场核查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是否得到全面清扫、收集和转运,是否制定了垃圾治理相关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等。对已通过验收单位,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明查暗访,如发现明显的反弹现象,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非常严重不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从通过的验收名单中予以除名,责令整改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