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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6-10-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316号

各市、州、县规划局,神农架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62号)精神,按照《2016年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全覆盖,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水平,省住建厅定于10月下旬在武汉举办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进一步动员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全覆盖。
  (二)住建部、住建厅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有关城市交流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经验。
  二、参加人员
  (一)市(州)规划部门分管领导各1人和相关具体负责人各1人;市(州)城乡规划督察员骨干各1人。
  (二)县(市)规划部门分管领导各1人;县(市)城乡规划督察员骨干各1人,没有聘用督察员的县(市),由相关具体负责人参加。
  (三)部分省级督察员。
  三、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报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培训时间:2016年10月20-21日(一天半)。
  (三)培训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壹号(九龙景苑)。
  四、有关事项
  (一)请市(州)规划局做好所辖县市开会通知及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要求报名参加,并于10月13日17时前将所有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集中报送省城乡建设监督办公室(邮箱:
249004606@qq.com)。
  (二)请黄冈市、荆门市、十堰市规划局分别就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做好经验介绍准备,时间控制20分钟以内。典型经验材料请于10月14日17时前将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邮箱:
1193068761@qq.com),以便汇编成册。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厅统一安排。司机安排在附近的酒店,费用自理。
  (四)培训要求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万会成  17720520667
                黎  源  18672960946  027-68873723
  传真:027-68873722
  
    附件:1、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班报名表
        2、九龙湖壹号(九龙景苑)路线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