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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五点加强党内监督

2016-11-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议从五处着手。

  一是强化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开展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形式和阵地,强化对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通过教育,充分激发广大党员主动监督的政治热情,提高监督能力。同时,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并真正负起监督同级和下级的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民主,切实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纠正侵犯党员权利的现象。二是拓宽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建立切实可行的党内反馈机制,做到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达。三是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施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就监督对象而言,要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在监督内容上,就党组织而言,应强调监督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就领导干部而言,围绕其权力运行,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看是否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履行职责,有没有敷衍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现象。二是看是否按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办事,有没有独断专行、随心所欲的情况。三是看是否有党性原则、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有没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情况。

  四是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监督权利。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实施《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细则,使党内监督便于操作。一是上级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管理力度,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使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更加规范化。二是认真实施党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年度述廉述职等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让广大党员、群众关注、参与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及评议工作。四是进一步确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借鉴有些地方推行的党代表常任制、党代表听证质询制就是很好的形式开展监督。五是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动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决策。

  五是切实营造党内监督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此基础上,应保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奖励其积极参与行为,使其消除“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监督的积极性。当然,也要保障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支持其大胆工作。(付宏才)(作者单位:枣阳市城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