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量身定制“房十条” 破茧成蝶“安居梦”
本网讯 房地产去库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房县作为四线以外城市,商品房曾大量闲置积压,消化周期一度超过36个月,去库存形势严峻、压力巨大。为加快去库存步伐,房县准确把握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的意见》(简称“房十条”),充分激发了群众购房热情,短短50多天,销售商品房近3000套,市场存量商品房销售一空,成为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力度最大、速度最快、效果最好的城市。
因势利导 顺势而为 多方共赢去库存
坚持把鼓励农民进城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充分了解民愿,紧扣销售实际,找准平衡点,量身定制政策,多方共赢推进去库存。
顺应群众想购房的期盼。随着富民产业发展、增收门路拓宽、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就业机会更多的城市生活更加憧憬,进城愿望更加强烈。但受以前房地产大环境影响,全县商品房均价在2650元以上,一套住房往往要花光普通农户多年积蓄,加上进城保障政策不到位,导致许多有进城需求的农民,面对高房价要么望房兴叹,要么观望等待。“房十条”找准了群众购房价格承受点,释放了消费潜能,助推了1万多农民进城。
缓解市场售房难的困境。温泉纯水岸、瑞富公馆、诗源华府等楼盘长期遇冷,门可罗雀,连续数月销量为零。滨湖国际、锦绣名苑等楼盘由于资金短缺,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方式度日,债务沉重,矛盾重重,随时都有崩盘的危险。锦绣名苑项目面临5000万元银行贷款到期和7000万元工程建设缺口,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广大购房业主多次封锁售楼部,社会影响恶劣,200多套库存房源销售无门。“房十条”出台后,各家楼盘人流如潮,销售火爆,消化了库存房源,化解了3亿多元债务,让企业起死回生、轻装上阵。
落实国家去库存的要求。国家明确要求,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采取“一城一策”,落实“党政同责”,坚决完成房地产去库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定期跟踪督办。房县商品房库存达22.32万平方米,由于库存量大、消化周期超限,被湖北省列为去库存重点督查县,国土部门暂停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去库存时间紧、任务重,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房十条”让去库存落到了实处。
政府主导 上下联动 政策宣传全覆盖
坚持把前期调研、宣传发动作为政策落实的关键点,通过大会小会反复讲、数字媒体滚动播、平面媒体连续发、坊间百姓相互传,实现政策内容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充分调研,反复酝酿。县政府组织专班,全面摸清县内13家大型房企库存、销售、经营现状和群众购房需求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借鉴外地经验,酝酿制定“房十条”。初稿形成后,县政府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就对象、房源、房价、产权、户籍等内容,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斟酌,不断完善,在修改中形成共识、扩大影响,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县政府1号文件下发实施。
合力造势,营造氛围。紧盯春节、元宵期间农民返乡过年的关键节点,整合各级会议、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等资源,实行一个口径对外、一种声音宣传,集中力量造势。县领导逢会必提“房十条”,房管局第一时间就进城对象、优惠政策等做专题解读,电视、广播等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新闻客户端、微信、手机短信等反复推送转发,4个户外电视、110辆出租车、182台电瓶公交、800多块临街商铺LED显示屏全天候播放购房政策,铺天盖地的宣传让政策实施水到渠成。
到村到户,家喻户晓。各乡镇利用干部职工会、检查考核会、党员群众会、村组会、政务信息公开栏、宣传标语等,鼓励辖区有经济条件、有生存能力、有发展潜力的居民进城居住。各级干部、驻村工作队抓住“四双”入户、年底慰问、走访调查等机会有的放矢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到边到角、人人知晓。
尊重意愿 把握关键 真金白银见真情
坚持把共享发展作为政策实施的立足点,尊重各方意愿,平衡多方利益,真金白银吸引农民进城。
代筹房源,降价销售。政府公开采购房源,鼓励房源合法、面积适中、手续齐全、质量合格的房企报名,对房屋滞销、债务沉重、踊跃参与的房企优先考虑。采购办按采购程序,确定中标企业,以低于市场均价15%的协议价格回购。城投公司负责到中标楼盘落实房源,备案无异议后,以集中采购价签订购置协议,政府每平米再补贴100—300元卖给农民,每平米价格控制在1800—2460元之间,做到农民进城房源有保障、价格真优惠。
简化程序,一表管总。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进城购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资料审查、购房组织、房屋销售等工作,做到一枚印章审批、一张表管总、一站式服务。农民在所属乡镇领取《农民进城购房申请表》后,经村委会、派出所、乡镇审查签字盖章后可直接参与选房。13家参与采购的房企现场有政府专员、银行工作员、销售服务员全程跟踪服务,在资料审查、组织网签、住房贷款等环节做到让百姓少跑路。
区分对象,精准补贴。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进城购房安置的,在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交村集体后,按人均4万元进行补助,20万元封顶。一般农民进城购房后,自愿将原宅基地使用权交给村集体的,所在乡镇按人均2500元标准予以补助,1万元封顶。中坝乡居民朱世国,是精准扶贫搬迁户,过去一家6口居住在只有2个房间的红砖房里,现在进城买了一套25万元的商品房,政府补贴20万元,自筹5万元,顺利解决了住房难题。
多方协作 保障到位 安居乐业无后忧
坚持把安居乐业作为政策实施的落脚点,整合资源,精准保障,解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三权不变,落户自愿。对于进城的一般农民,维持“三权”不变,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予以保护认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对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进城的农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产业、教育、医疗等扶持政策。在户籍方面,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既可在城关镇落户,也可保留原户籍,实行落户自愿。
贷款优惠,税费减免。银行根据客户需求量身推出“安家贷”,对购房有资金缺口的农民,可在县农商行、农行申请商业贷款,银行按照基准按揭利率执行,且免收提前还款违约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收土地、房产测绘费,购房契税等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医教保业,同步跟进。在后续保障上,全县上下一盘棋,用好用足政策,开辟绿色通道。进城落户农民可自主选择城镇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子女就近入学。有就业培训需求的,积极提供就业信息,优先安排就业培训,及时推荐就业岗位。
“房十条”的开花结果,圆了农民进城的安居梦,增加了财政收入,提高了城镇化率,拉动了城乡市场,加快了文明进程,不仅是房地产去库存的一次成功探索,更为做好其他领域经济工作打开了一扇窗户、提供了一种思路。今后,房县将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去库存成果,坚守房屋居住属性,有序出让土地,严格核发规划及销售许可,将房地产市场逐步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