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管、交管联手整治占道施工秩序
市城管、交管两部门联手整治全市占道施工秩序
“围而不建”将暂停行政审批
昨从全市占道施工秩序整治及规范打围专项部署会上获悉,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手对全市占道施工从施工审批、占道审批、交通组织和施工期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力求进一步压缩施工占道面积、规范施工现场,把施工占道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地铁六号线香港路站超期施工
目前,全市市政建设工地达到272个,道路交通面临巨大的压力。今年以来,一些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施工。如硚口区顺道街、江岸区正义路、江汉区前进四路、东湖高新区庙山管委会和光谷综合体等10处占道施工未经审批。另外,由于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因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完成,行政审批手续到期,施工方未补办手续,导致道路无法如期交付使用,引发市民投诉。如地铁六号线香港路站,占道施工截止时间为去年12月31日,至今道路尚未交付;地铁三号线二七路站,占道施工截止时间也为去年12月31日,道路同样至今无法交付使用。
市公安交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违规占道施工、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查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3名施工单位负责人因此受到警方行政拘留处理。
围挡需公示施工负责人电话
会上对施工围挡的建设提出了标准:围挡上应有市民通俗易懂的标语、图片等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且不得少于围挡面积的30%,在施工围挡的上部,每间隔50米要安装爆闪灯,爆闪灯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在施工围挡上,应张贴有反光标识,并保持清晰、醒目。
同时,施工围挡上要有公示,内容包括工期起始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责任领导名字及联系方式、交通大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以便于市民监督。
交管部门表示,根据治安处罚法,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围而不建”将暂停行政审批
即日起,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手对全市占道施工从施工审批、占道审批、交通组织和施工期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市城管委昨天明确表态,对施工单位围而不建将派人拆除围挡,暂停此单位的行政审批。
市公安交管局表示,将严格审批程序,对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实行精细化管理,会同辖区交通大队、业主、施工单位、交通科研院所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在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施工对于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方便市民出行。(梁爽、吴培勇、柏茹慧)
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