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立法听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厅字〔2016〕291号
各市、神农架林区、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2016年4月26日,在襄阳市就《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举行立法听证,并在湖北人大网和腾讯大楚网站发布了立法听证公告(详见附件)。为了做好本次立法听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市、县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本次立法听证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围绕《条例(草案)》中的“首次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招标投标、停车位(车库)、物业保修金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重点听证内容,组织本地物业管理行业的专家、学者、律师、业主,遂条进行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准确反映,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更加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积极参与,勇跃报名。各市、县房管部门要抓紧时间,积极发动本地区、本行业以及相关部门熟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管理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律师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积极参与听证(报名方法详见附件)。
三、精心组织,集中收看。4月26日,各市、县房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部门集中收听收看立法听证会网络直播,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腾讯大楚网,视频了解听证会现场情况,并通过腾讯大楚网及手机APP直接参与互动、发表意见,积极参与立法听证,增强听证实效,提高立法质量,圆满完成本次立法听证工作任务。
联系人:鲁宁,电话:027-68873048。
附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立法听证的公告.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