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城市管理明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4〕286号
各市城管局(委),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4〕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的要求,为全面掌握2014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定于12月上旬第六届“楚天杯”创建考核时同步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明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和方式
由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随机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评2014年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机制运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检查市州所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县市)等工作,具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考评标准详20号文。检查验收各地申报2014年“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的城市道路。
二、考评时间安排
每个城市原则上检查一天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半天听汇报、查资料,半天看现场(一主两副城市检查时间适当增加)。具体到各地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评组成员
组 长:由厅领导担任
副组长:毕德立 省住建厅城管处处长
李新俭 省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成 员:刘良栋 省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刘洪涛 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
康忠荣 省住建厅城管处主任科员
谢 锋 省住建厅城管处科长
曲杭建 省城管研究会秘书长
雷慧莉 省城管研究会环卫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根据20号文中的附件《2014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明查考评标准》和《2014年全省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加(减)分项目表》,逐项认真开展自评,将自评结果于11月25日前报省厅城管处。按照1:10(部分城市1:5)的比例提供明查备检主次干道,填写《2014年度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明查备选道路表》,于11月25日前报省厅城管处。
(二)请各地受检时将相关备检资料分类集中摆放,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配合工作。按照现场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检查线路,提高工作效率。
(三)本次明查成绩将和上、下半年暗访考评成绩汇总成年度总成绩,综合意见现场不点评、不反馈。全年总成绩是年度“楚天杯”城市管理优胜奖城市评选的依据,并将作为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年度考核成绩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县(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由市(州)参考全省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和标准自行组织实施,检查考评结束后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送省厅城管处。
(五)明查检查时,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相关要求。
联系人:康忠荣 68873422 68873488(传真)
邮 箱:kang99999@vip.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