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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地夜间施工 餐馆油烟噪声扰民 今后都由城管部门执法

2013-12-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今后,对工地夜间施工、餐馆油烟噪声等扰民行为的处罚权,将从环保部门移交到城管部门手中。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修订。市长唐良智要求,行政执法权必须相对集中,实现“一顶‘大檐帽’执法”。

    《办法》还规定,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千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元至3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违者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至5千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最高3万元罚款。(夏琼)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