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成功爆破一违法建筑
本网讯 通讯员李军、秦岭报道;12月11日上午10时整,利川市依法对一栋高11层、占地面积89平方米,建筑面积122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爆破拆除。该建筑位于都亭街道办事处榨木村十组龙船大道与南环大道交汇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该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突显了利川市人民政府依法从严打击“三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行为的决心,有效地震慑了心存侥幸的正建或想建的“三违”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别于11月16日向当事人张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11月23日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物,该市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015年以来,市城管局一直以铁的意志、铁的手腕、铁的作风,严查“三违”、严控“三违”、严处“三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三违”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危房翻修疏导流程的通知》、《“三违”整治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三违”整治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形成了“四大家”领导包规划区内36个村(社区)、79个市直单位包片巡查村民小组、社区(村)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拆除“三违”建筑80余处,巡查制止违建行为166起。为28户居民办理了房屋翻修手续;立案查处“三违”案件26起26人,其中查办国家工作人员13件15人,4名科级干部受到降级处理,11名普通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高压态势和疏堵结合等措施,有效遏制了“三违”蔓延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