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占道经营店主挥刀暴力抗法被行拘十日
本网讯 明知道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看到物品被暂扣时,还挥舞起菜刀对抗执法人员,最终,这名违法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行政拘留十日。
4月18日早上六点,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一分局在新人民医院集中对早餐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执法队员文明执法,礼貌纠章,得到大多数店主的理解配合,自觉清理占道物品。六点四十分时,执法人员巡逻到某早餐店门口依法收缴该店占道的招牌时,遭到店主张某与执法队员拉扯,僵持了几分钟后,张某跑到店里拿出一把菜刀,挥刀抢夺招牌,暴力抗法。武穴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赶到现场,将该店店主张某传唤到城管警察大队接受调查。通过查证,张某对威胁执法人员、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城管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真的很后悔!城市管理,大家本应支持配合,我却粗暴阻挠,挥刀相向,真是愚蠢至极……”事后,张某后悔不跌。
温馨提示: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到主干道,小到背街小巷,与大家的生活密切相关。维护城市环境和秩序是每个市民共同的义务,广大商户、流动摊贩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对反复不听招呼,占道经营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