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出台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网讯 通讯员陆菲、虞宇杰报道:“到2020年,全市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逐年提高5%以上,项目预制率达到30%;形成较为完备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质量、计价体系。到2025年,全市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开工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面积达到50%以上,新开工住宅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预制率达到40%以上,钢结构、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装配率达到80%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业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近日,孝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了以上推进目标。
《意见》明确,围绕培育市场主体,引导和支持市内外优势企业投资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整合建筑部品(部件)产业链生产资源,培育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围绕创新工程设计,培育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专业化设计和咨询队伍,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围绕推行总承包制,培育具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围绕提升施工水平,引导企业加快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关键连接技术和检测技术,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加快优化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提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围绕扩大应用领域,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中积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围绕推广适用技术,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围绕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加强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意见》指出,要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企业项目用地。规划、国土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时要明确相关要求。要实施财政支持,对装配式企业或项目可优先享受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扶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要实行税费优惠,对于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工程项目,可减免各类保证金。要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给予容积率支持,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均可一定程度享受容积率支持。要改进招标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成套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装配式建筑,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要创新服务机制,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项目,优先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意见》强调,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孝感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通过加强考核督查,加大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的考核力度,每年下达年度工作责任书,实施专项督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宣传,及时报道最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动向,营造良好市场发展氛围;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和项目的宣传,培育树立和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和项目典型,增强市场认同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产业现代化建筑,倡导低碳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