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建[2012]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园林局(城管局):
今年是国家设立“园林城市”评选制度20周年,多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积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城市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调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省厅决定,授予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7个单位“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忠明等87名同志“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