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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贷与商贷“认贷”有区别

2013-12-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1月底,“汉七条”明确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七成,商贷开始“认房又认贷”,这与公积金即将执行的“认房又认贷”又有何不同?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除了认房,商贷还认贷款记录。在商贷中,如果夫妻曾用商贷买过一套房,即使现在这套房子已经卖掉,夫妻名下无房,由于银行信贷系统中已有房贷记录,这对夫妻再次商贷买房算二套房。而公积金的“认房又认贷”中,认贷认的是公积金贷款。如果第一套房为商贷且已经卖掉,名下无房了,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首套房。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