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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乐于监督城管局长的文明承诺

2008-04-28 08:36:3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第二届年会、第三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交流

研讨会日前同时在山东聊城举行,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与会的执法局长及代表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427日《新京报》)

只要点开门户网站的网友留言就会发现,全国近300位城管局长的“文明执法”承诺,引来的不是赞扬,而是质疑和抨击。显然,在公众心目中,这样的文明承诺恐怕连“看上去很美”都算不上。作为一个吃纳税人饭的机构,公信力居然如此之低,社会形象竟然如此之差,局长们但凡还有一点起码的权力羞耻感,也会想到要“重塑公众形象”。因此,我倒乐于相信局长们的自知之明,更乐于监督城管局长的文明承诺。问题在于,我们拿什么去监督城管局长们的文明承诺呢?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既不像是一个政治组织,因为城管上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央部委来管;也不算一个民间组织,因为无论是参会人的工资还是开会的经费都是由纳税人支付。那么,这样一种“年会”,除了“经验交流研讨”意义之外,大概是不会有多少“行业自律”价值的。换言之,看上去整齐划一的联合承诺,背后却并没有一个实质性的约束力量。

几个月前的第一届年会上,城管局长们曾对“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引发了“鹰派”与“鸽派”的大讨论。但是,城管粗暴执法并没有因此发生任何改变,诸如“南京市民讽刺城管执法被围殴至大便失禁”之类的事件接连发生,原因正在于,各地城管根本不用对“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上的任何承诺负责,而只用对本地的有关上级政府部门负责,自然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如果组织这样的城管局长联席会有助于约束各地城管的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程度的提高,倒也并非一件坏事;可是,如果只是“光说不练”,或者只是“研究”如何对付小商贩,那还真不如为纳税人省点钱。事实上,公众需要看到的不仅是承诺,更是承诺背后的责任担当和问责举措。换句话说,城管局长今天承诺的,如果将来没有做到,那么该怎么处理?是自己引咎辞职呢,还是使用怎样的公开程序来摘下“帽子”?

不让人监督的所谓承诺,即使不是纯粹的谎言,也只能是虚伪的摆设。既然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已经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就应该“欢迎社会监督”这一承诺;而要让社会监督这一承诺,就应该先将诸如官帽之类的东西抵押给公众,以之作为监督的手段和问责的依据。

本质上,文明执法承诺应该是一种权力自缚行为——权力自己把自己绑好了交到公众面前,随时准备让公众用鞭子抽打违背承诺的行为,以示“重塑公众形象”的诚意。现在,对于全国近300位城管局长的“文明执法”承诺,我们表示非常乐于监督,公众已经各就各位地拿好了鞭子——那么,请先告诉我们,如果违背承诺了,让我们抽哪儿?(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