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就业职工冷对公租房申请
武汉新就业职工冷对公租房申请
“怕麻烦”“要面子”疑是主因
武汉首次公租房集中申请已近尾声,与城镇家庭踊跃申请相比,首次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新就业职工积极性却不高。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全市获得公租房资格的申请者不足百人。
逾五千人获公租房申请资格
据武汉市房管局官网统计,截至昨日,武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获得公租房申请资格的超过5000人,申请者主要集中在此次拥有房源的江岸区,申请人数达4500多人。剩下的各区中,人数较多的硚口区和青山区,也都只有200多人。
与城镇家庭积极申请相比,新就业职工申请的热情显得冷淡得多。数据显示,除江岸区有89人获得资格外,其他区总共只有6人申请,其中青山、洪山区分别有2人获得资格,汉阳区和江汉区各有1人成功申请,而硚口、武昌两区获得资格证的人数为零。
预计将在9月配租的江岸区惠民居,共建有2145套房源,这也是江城首个新建并即将交付的大型公租房小区。由于江岸区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已超过房源数,按“属地优先”原则,惠民居2145套房源将全部分配给江岸区申请者。
新就业职工在高门槛前却步
在新就业职工获申请资格人数最多的江岸区,绝大多数均为1人独立申请,申请者工作单位主要集中在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部分服务性企业。
23岁的曹杨在江汉路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他告诉记者:“每月工资2600元,收入条件倒是符合,但我现在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更别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了”。
光谷软件园一家资讯公司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刘经理说,虽然公司有部分入职两三年的员工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至今没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原因可能是这部分收入较低的员工觉得“没面子”。刘经理坦言,由于员工流动性大、用工不规范等原因,一些小公司害怕承担离职员工不付房租等连带责任,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协助员工申请公租房。
根据规定,毕业6年以内的新就业职工,在满足收入标准等条件外,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所在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且必须由所在用工单位统一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租房申请。
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既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加上单位不愿意协助办理,这些企业的新就业员工不得不在公租房申请的高门槛前止步。(廖桥、任小云、蔡烜)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