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别让“地铺广告”成“潜在杀手”
近日,市民熊婆婆致电本报反映,滨湖南路祝家湾菜场旁的人行道上,一家电器卖场在地上贴了一张喷绘塑料广告,约二十多平方米,将店前台阶至停车区人行道全覆盖。她说,4月14日一大早,她与老伴像往常一样在附近买早点,没有注意到“地铺广告”上有水,老伴一脚踩上去,猝不及防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万幸的是虽然疼痛了两周多,但未酿成严重后果。老伴患有高血压,那一跤摔得不轻,现在想起那一幕,她都感到后怕,所以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商家和老人注意。
如今商业竞争很激烈,形形色色的广告无孔不入,在鄂州街头,这种价格低廉的“地铺广告”越来越常见。如果“地铺广告”管理规范,制作精良,面积精巧,设置合理,原本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可现实并非如此。首先一些“地铺广告”面积过大,挤占了公共行走空间,让市民不得不行走其上;其次,春夏之交,暴雨频繁,塑料的“地铺广告”一旦沾水极易打滑。即使排除雨水因素,遇有油水状污渍,也易打滑;第三,“地铺广告”一般都出现在闹市区,人流量大,安全危害级别高。
不仅仅是“地铺广告”,立在街头的广告牌和广告柱、贴在大楼墙体的喷绘广告等许多户外广告也存在安全隐患。每当起大风时,一些广告牌摇摇晃晃、喷绘广告脱落飘摇,一旦被吹倒或吹落,后果不堪设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家要设置户外广告应履行相应的手续,通过严格审批后才能设置。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批标准,在审批前要将安全问题考虑进去,对“地铺广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清除。无论是商家还是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不能一设了之,任其脏乱、破败,甚至发展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而应加强安全巡查力度,谁设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倒追责任,严惩不怠。同时,管理部门还应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发挥好市民监督作用,对严重锈蚀无法修复、十分陈旧影响市容、长期闲置不用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并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做到及时发现、拆除,别让户外广告在风中坠落、在雨中打滑,安全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前提。(郑琪)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