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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美化乡村人居环境

2015-02-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伍长林报道:近日,笔者走进竹山县,穿梭大街小巷,漫步乡村院落,一条条道路洁净通畅,一栋栋房屋整齐亮丽,一户户庭院干净整洁。这是该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取得的效果。

  “我们要彻底消除乡村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竹山。”这是该县县长龚举海在去年11月18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竹山县分会场安排部署的工作。会后,迅速在全县17个乡镇全面开展了“推进垃圾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美化乡村环境”为主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该县整合环保、住建、水务、林业等项目资金1500余万元,出动机械356台次,清理卫生死角189处、垃圾930余吨、建成垃圾填埋场4个,改厕、改栏123个,完成河道清淤1592立方,新建垃圾池65个,配备垃圾箱(桶)256个,购置垃圾清运车5台,改造房屋112户,补植绿化树木2.6万株,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为实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目标,该县探索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在各乡镇成立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全面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完善环卫设施。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按照“五有”标准完善环卫设施,即乡镇有垃圾填埋场、集镇有垃圾清运车、村庄有垃圾池、社区有垃圾箱、农户有垃圾桶。

  三是建立保洁队伍。每个行政村按2名配备保洁人员,统一纳入县公益性岗位,由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人员、待遇、责任“三落实”。

  四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六位一体”路长制,分段管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印发《村规民约》和《竹山县生态文明公约》,落实门前“三包”(包清洁卫生、包车辆停放有序、包门前的公共设施管理)责任制,引导群众讲卫生、爱整洁;深入开展“文明村庄”、“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五是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配套部分环卫保洁经费,用于建设、添置、维护环卫设施;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保洁服务管理办法,与农户签订服务收费合同,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

  六是严格督办考核。县委县政府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县直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日常督办检查及年终考核兑现;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农户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评结果与“十星级文明农户”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挂钩。